【案例】新华多商场是某地年初刚开业的一家小型便利店,设有卷烟销售柜台。由于在名称上与本地另一家大型超市——“新华都购物广场”相似,该店于是改名为惠家超市。名称改变后,商场负责人去工商局变更了营业执照,却没有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来当地烟草专卖局多次催促店主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但该店主认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不变更无所谓,所以一直拖着没办。最终,当地烟草专卖局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其如仍然拒绝变更,将依法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分析】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或字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