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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烟叶、烟草制品有何限制性规定?
发布时间:2015-08-1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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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邮寄烟草制品超过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无证运输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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