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常所说的“上访”一般是指走访,其实除了靠两条腿走访的传统方式外,还有更快捷、简便的方式,足不出户就能“上访”,例如:写信;网上信访(包括写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上访”并不是只能去信访局,受理信访的部门有很多,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及委办局大都有承担信访职能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