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条例》,老百姓可以对下列主体提出建议或意见,不服其职务行为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