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遭遇“碰瓷”?发生“碰瓷”后该怎么办?来看看昆明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帆的分析和提醒。
“碰瓷”的特征
1. 不愿报警,在现场要求私了,扭扭捏捏不愿去医院。
2. 当事人损伤大多为浅表伤、开放性伤,肉眼观察较为血淋,或者损伤为陈旧性伤口重新受伤。
3. 一个人或多人团伙作案,一人受伤,多人以围观身份帮腔,“帮”受伤者索要钱财,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碰瓷”常用手段
1. 在人多拥挤的商场附近、非机动车道上,“碰瓷党”或骑自行车(电动车)、或步行,趁目标车靠边、倒车、掉头时,瞅准机会突然撞上去,把自己撞成轻伤或假装受伤,敲诈车主。
2. “碰瓷党”在城区主要环线或主要交通干道上驾车转悠,寻找违法变道、路口抢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或外地车辆,趁驾驶员违规、走神时故意制造事故。
3. 钻法律“空子”,选择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等人多拥挤的地方,故意制造擦碰事故。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应给行人让行,如发生交通事故,法律首先推定,一般情形下过错都在机动车一方。利用这一点,“碰瓷党”“合法”地索取赔偿。
4. 利用破旧、有刮擦损伤痕迹的名牌车制造“碰瓷”事故,名牌车修得贵,敲诈的赔偿也就比较高。
交警分析
1、时间: “碰瓷”大多数选择路面没有交警巡逻的中午和晚间。
2、地点:经常在丁字路口、十字路口转弯处,还有城郊、集镇农贸市场等交通相 对混乱的地方,以及城区行人、车辆较多的地方。
3、目标:特别喜欢挑中高档车司机、遇事容易害怕的女性司机和人生地不熟的外来车辆下手。
4、时机:趁车辆靠边、倒车、掉头时,利用驾驶员视线盲区,找机会亲自去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