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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还可以追回工程款吗?

发布时间:2015-07-27 15:00点击率:

  例:A建筑公司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招投标而私下签订了某小区商品房建设合同。后因B公司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A公司已投建三栋商品房建筑,欲主张工程款而因合同无效,主张困难。A应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未经招投标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并不因此而导致合同工程款无法追回,A公司投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话,可以向B请求给付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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