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A帮朋友家里装修,木工活由B介绍转包给C,C和D共同承担木工工程,D在装修过程中受伤,而且是中午休息时间,现C要求A支付医疗费用,A认为:A与B是承揽关系,B与C关系是老乡,D受伤的责任不在于A,既然是转包,D肯定是要自己承担安全责任。那么A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责任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D可向B或者A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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