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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转让是否意味着播放权的转让?

发布时间:2015-07-22 10:20点击率:
  例: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拥有该社制作、出版的河南曲剧《卷席筒后传1-10集》的版权、著作权及播映权。阜南县广播电视局、阜南县广播电视台未经许可,于2005年5月17日至5月26日每晚黄金时段将《卷席筒后传》1-10集全部播放,导致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经济损失10万元。于是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将阜南县广播电视局、阜南县广播电视台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认为,郑州中原曲剧团作为《卷席筒后传1-10集》的著作权人、表演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将该剧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给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并许可其制作该剧的录像制品出版发行,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已依法取得该剧的播放权。阜南县广播电视局、阜南县广播电视台未经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的许可,擅自在其电视二台播放该剧,损害了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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