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缺乏透明度。在报价驱动制度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做市商具有信息优势,未成交委托的交易信息发布到整个市场的时间相对滞后。
第二,串谋垄断,增加股市操纵的可能性。做市商有可能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任意扩大买卖价差,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部门的难度。
第三,增加投资者负担。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获取收益,差价中的一部分被做市商取得,这使运行成本增大,增加投资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