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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指南(7)

发布时间:2015-06-11 08:33点击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2010年11月)

  前言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是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重要案件类型之一,审理难度一直较大。案件的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审理过程中的分歧意见较多,在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合理控制审理节奏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审判实践中反映难度最大,存在问题最多的环节主要集中在商业秘密和技术事实的认定等方面。为进一步统一案件审理思路,提高审判水平,我们特编写了本指南,以期向全省知识产权法官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案件审理操作规程。
  需要说明的是,本指南仅供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参照使用,并不能作为法官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法官在运用本指南的过程中,如发现有的内容不完全适用于个案审判,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做出适当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本指南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注:本指南在数次征求各中级法院民三庭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法院民三庭全体法官集体讨论后确定。执笔人:顾韬)。
  目录
  1.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概述
  1.1 基本情况
  1.2 审理思路
  1.3 主要援引的法律规定
  2.商业秘密的审查和认定
  2.1 商业秘密审查和认定的基本步骤
  2.2 商业秘密的一般类型
  2.3 商业秘密范围的确定
  2.3.1 当事人对技术信息秘密点的确定
  2.3.2 当事人对经营信息秘密点的确定
  2.3.3 当事人明确商业秘密范围的期限
  2.4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2.5 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原则及方法
  2.5.1 总体原则
  2.5.2 技术信息秘密性的认定方法
  2.5.3 客户名单秘密性的认定方法
  2.6 保密措施的认定原则
  2.7“价值性”的认定原则
  2.8 证明问题
  2.8.1 一般原则
  2.8.2“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证明问题
  2.8.3 在先刑事、行政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明力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审查和认定
  3.1 侵权行为基本类型及认定原则
  3.2 “实质性相同加接触”原则
  3.3 被告经常釆取的几种抗辩理由的审查
  3.3.1 自行开发研制
  3.3.2 反向工程
  3.3.3 个人信赖
  4.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审查和认定
  4.1 民事责任范围
  4.2 停止侵权的适用
  4.3 赔偿数额的确定
  4.4 诉讼费用的负担
  5.司法鉴定
  5.1 司法鉴定的内容
  5.2 鉴定费用的交纳
  5.3 委托鉴定事项的确定
  5.3.1 准确性
  5.3.2 具体性
  5.3.3 可操作性
  5.4 鉴定人员的回避审查
  5.5 鉴定材料的确定
  5.6 现场勘验
  5.7 司法鉴定中的听证
  5.8 司法鉴定报告的审查
  6.诉讼保全、调查取证中应注意的问题
  6.1 财产保全
  6.2 证据保全
  6.3 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
  6.4 临时禁令
  7.其他
  7.1 释明权的行使
  7.2 专家证人的运用
  7.3 保密措施的运用
  附件:保密承诺书(样式)
  1.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概述
  1.1基本情况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主要分为侵犯经营信息纠纷和侵犯技术信息纠纷。引发诉讼的原因一般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主体不正当地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诉讼中,原告的诉讼主张一般包括请求确认其主张的信息内容构成商业秘密、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等。被告进行抗辩的理由一般包括原告主张的信息内容不构成商业秘密、原告无权就该商业秘密主张权利、被告未实施侵权行为、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缺乏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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