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肖杰未经注册商标“DELIXI”、“CHNT”所有人的许可,非法组织工人生产、包装标注为德力西公司、正泰公司注册商标的“DTLIXI”、“CHNT”的小型断路器,据此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人的被告人吴肖杰之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7000元。该案宣判后,被告人吴肖杰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本案是“三合一”审判工作开展后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开启了温州地区知识产权审判的“三合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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