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运输公司的班车遇车祸,职工甲下车协助现场的交警抢救伤员时被另一卡车撞成重伤,进行了脾切除手术等治疗。甲所在运输公司不同意按工伤给予待遇,甲诉至仲裁委员会。
甲是在上班途中帮助料理事故时被撞成重伤的,虽不在工作岗位上,但却是在为社会做好事的现场。根据《劳动部中薪字[1963]17号文》第2项和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1964]第54问第2条的规定,甲应该享受工伤待遇。这起劳动争议当事人甲在车祸现场协助交通民警抢救伤员,帮助清理事故现场,使伤员尽快得到医治,甲的做法是社会有利的。在此前提下,甲被其他车辆撞伤,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他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