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保险理赔 消费赔偿 工伤赔偿 离婚赔偿 医疗赔偿 损害赔偿 侵权赔偿 合同赔偿 公司赔偿 拆迁赔偿
首页 > 私人律师 > 民事赔偿 > 工伤赔偿 >

承包工程发生工伤事故谁承担?(2)

发布时间:2015-06-09 10:33点击率:

例:公司项目部与职工乙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承包大桥行车道板的架设安装,费用包干。还约定施工中发生伤、亡、残事故,由负责。合同签订后,即组织民工进行安装。经人介绍到处打工。为防止工伤事故,曾召集民工开会强调安全问题,要求民工在安放道板下的胶垫时必须使用铁勾,防止道板坠落伤人。在安放道板下的胶垫时未使用铁勾,直接用手放置。由于支撑道板的千斤顶滑落,重达10多吨的道板坠下,将的左手砸伤。立即送到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已由全部承担。后经法医鉴定,伤残等级为工伤七级。

是承包人,招收工程工作后,双方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作为工程承包人和雇主,依法对民工的劳动保护承担责任。工程本身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临场加以监督和指导,而仅在作业前口头予以强调,疏于注意,以致发生安全事故。虽然在施工中也有过失,但其并非专业人员、且违章情节较轻,故不能免除应负的民事责任。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
|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