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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5-06-08 16:46点击率:

例:甲骑自行车行经一个路口,交通指示灯由黄转红,赶时间的甲未注意就向前骑,被右边开来的轿车当场撞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本来甲是要为自己得病的母亲进行骨髓移植的,甲过世之后,母亲因未能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离开了人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里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甲自身原因所导致的,因其赶时间不注意红绿灯,由此看来机动车没有过错。但毕竟是撞死了人,一定的赔偿还是需要的。另甲母亲的过世与甲的身亡相联系,但主要过错在于甲,甲需要自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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