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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得病获得的保险金和捐款,另一方要求

发布时间:2015-06-08 16:33点击率:

例:甲乙是夫妻,婚后一次体检,妻子乙发现自己患了白血病,亲朋好友和公司同事得知消息后,纷纷捐款帮助乙。然而在生病期间,甲乙正在闹离婚,乙因投保人身保险而获得一笔保险理赔金。离婚时甲要求分割捐款和保险金,乙不服。

根据《婚姻法》第20条规定,患病妻子属于弱势群体,丈夫应对其承担一定的扶养义务,妻子可以向丈夫要求付给扶养费。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捐款和保险金均因妻子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补助费用,应处于妻子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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