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儿童妇老 计划生育 房产地产 合同债权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借款担保 劳动关系 消费投诉 信用卡
首页 > 私人律师 > 合法权益 > 婚姻继承 >

订婚后决定不结婚,彩礼要还吗?

发布时间:2015-06-08 16:33点击率:

例:甲乙两人谈了两个月的恋爱,双方家长见面后两人决定订婚,甲的父母送了5万元的彩礼给乙。后两个人相处性格不合,决定不结婚,甲父母要求乙返还5万元彩礼,乙认为彩礼是他们自愿赠送的,不需要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有以上情况的均应按要求返还彩礼。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