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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亲生子女怎么定罪

发布时间:2015-06-08 16:23点击率:

例:甲带着老婆一起进城打工,计划外怀孕,老婆不宜流产,后生下一女婴。甲因负有外债遂与表兄商议将女婴卖给家庭条件好的收养人。

我国只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了规定,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并没有列入这个范畴。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等等。对于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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