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三板 股交中心 国内上市 国外上市 天使投资 股权投资 期权激励 股权交易 股票交易 期货交易
首页 > 私人律师 > 投资交易 > 新三板 >

肖钢:新三板创业板转板年内试点(4)

发布时间:2015-05-20 14:45点击率:


拟取消上市盈利指标

肖钢并表示,尚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也是证券法修订的内容之一,按照即将递交一读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企业上市的盈利指标要求取消,即上市企业不一定要盈利,但未盈利企业可以上市绝不等于垃圾股上市。

肖钢特别强调,未盈利企业未必是坏企业,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应由市场判断其盈利前景。一般而言,投资者要关注这类企业是否属于新业态、是否有新盈利模式;公司客户群体、营业收入是否具备一定规模,其中营业收入是一个重要指标;是否具有规范的公司治理、激励机制,是否市场化;公司过去对科技、研发的投入情况等。

肖钢表示,未盈利企业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还将进一步明确,将要求其充分披露,由投资者判断这类企业是否有盈利前景。不同的市场层次也将设定不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根据证监会主席肖钢的表述,今年证监会将调研和试点多层次市场转板机制。目前考虑先从新三板跟创业板之间的转板机制进行试点。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
|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