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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
发布时间:2015-05-2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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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在就餐时不慎打碎了一个小小的碟子,因赔偿数额不能满足饭店老板的要求发生厮打,甲诉饭店老板人身损害赔偿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各部门法的共同任务。且公民有权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责任。甲与饭店老板之间的冲突并不大,但因饭店老板将甲打伤,责任更大,甲要求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的赔偿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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