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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思路受保护 基因间谍事件凸现知识产权问题

发布时间:2015-05-15 11:19点击率:

在蓝色LED(发光二极管)诉讼案中,发明者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中村修二赢得了全面胜诉,但3天之后,一名5年前从美国回到日本的专家却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被东京高等检察院逮捕。   因经济间谍法这一不为人熟知的美国法律而被起诉的冈本卓被告(43岁)估计很快就要被引渡到美国。一名从事世界上最尖端的阿尔兹莫病研究的专家被当作间谍起诉,这绝不是一个偶然的个人事件。日本企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又将面临一个新的课题。   ●就连思路也要保护   被告冈本卓在1999年7月从美国一家研究机构回到日本国立研究机构(现为独立行政法人)理化学研究所(理研)时,未经许可就将基因等阿尔兹莫病研究材料从美国研究机构带走。   美国司法部门认为他为了日本政府机构的利益而偷走了将来有可能产生巨大利益的阿尔兹莫病研究成果,并于2001年5月以违反经济间谍法的罪名提起诉讼。该被告此前在接受日经BP社采访时说:“我坚信拿走的研究材料是属于我个人的东西”,否认有盗窃行为。   经济间谍法是在美国产业界及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大力推动下为取缔产业间谍而于1996年制订的。其内容非常严厉,如对个人最高可处以50万美元、对企业最高可处以1000万美元的罚款等。它不仅保护已获得专利的知识产权,还保护能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的业务上的秘密(商业机密)。   其保护对象不仅是客户信息及尚未提出申请的专利数据,还包括经营与制造中的经验技术等,以及能推动业务发展、进行了适当管理使其他公司难以轻易获取的秘密信息。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某职员从A公司跳槽到竞争对手的B公司,连他头脑中的思路都被当作是商业机密。   2002年6月就曾出现过居住在美国的日本研究员以违反经济间谍法罪名被逮捕的事件,从那以后被逮捕的事件仅公开发表的就有40起以上。涉及到包括生物等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各种产业领域。   ●规则早已出台,但执行不够理想   此次“基因间谍事件”表明日本研究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已经落后,而日本文部科学省早在2002年就制订规定,明确公共机构的专利与研究材料等研究成果的归属问题。并对在海外留学的研究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归纳。此外,许多企业也都完善规定,以避免在与外部进行联合研究或雇佣跳槽人员时卷入司法诉讼。   尽管制定了规则,但在实际活动中认真执行的企业似乎并不多见。熟悉美国专利法的Morrison & Foerster外国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的美国加州律师一色太郎发出警告说:“在日本国内有完善对策的只有部分与美国IBM相抗衡的大型机电公司。大部分企业将来都要面临诉讼的风险”。仅仅为了避免本公司职员非法窃取其他公司信息而严格执行法令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制定对策,使其他公司无法轻易接触到本公司的秘密信息。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案于2004年1月在日本生效。为保守秘密信息而引入了刑事处罚等,以此来加强惩处措施。如果疏于管理的话,不仅会受到美国、甚至还会因窃取秘密信息而受到日本国内其他同业公司的起诉。要是戴上间谍的帽子,即便是打赢了官司,企业形象也会大受影响。为避免第2起、第3起间谍事件的发生,日本有必要检查一下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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