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消费者网购被骗起诉淘宝网
发布时间:2015-05-12 14:48点击率:
2011年11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林某参加淘宝网卖家“华强北赛博电子城”限时抢购活动,抢购到一台原价 1785元、抢购价1249元的索尼DSC-T110数码照相机。没想到,卖家拖了两年都未发货。林某同淘宝交涉,要求淘宝提供卖家“华强北赛博电子城”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淘宝以商业秘密为由,拒不提供。
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华强北赛博电子城。法院回复称,因没有被诉方的明确信息,无法立案。林某尝试起诉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商淘宝,但找不到法律依据。在得知新《消法》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的规定后,2014年4月初,林某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
来源:中国工商报 记者李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