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儿童妇老 计划生育 房产地产 合同债权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借款担保 劳动关系 消费投诉 信用卡
首页 > 私人律师 > 合法权益 > 合同债权 >

按揭贷款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5-05-11 16:04点击率:

例:甲向银行借款60万元用于买房。约定月利率为4.65‰,期限为2001年4月30日年到2011年4月30日,甲同意将房子作为抵押。甲未按期还款。银行催款,过了期限仍未还清。

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甲的这笔借款并未超过诉讼时效,该借款合同是分期还贷,属于同意债务的分期履行,时效期间应该从2011年5月开始计算。另根据双方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期间,如甲累计超过6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
|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