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煤矿因经营困难向甲借款,未完全还清。后因经营亏损,进行重组更换了企业法人代表,甲不知。甲找到原代表人乙,乙表示没有钱,以煤矿的名义出具了欠条。一年多以后甲才得知某煤矿重组一事,于是立即要求某煤矿还款,某煤矿不予理睬,且甲的还款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首先甲不知道某煤矿更换法人代表的实施,仍向乙要求还款,乙出具欠条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表见代理,行为后果应归于某煤矿。即甲提出了偿还借款的请求。此事,时效发生中断,应从乙出具欠条时起重新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所以甲的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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