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小许于2013年4月进入钢构公司工作,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10月,小许因他人原因发生车祸而受伤,住院治疗50天。小许出院后,也没再回公司上班。事后,经鉴定,小许属于九级伤残。近日,小许突然状告公司,要求公司支付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案件审理期间,法官指出,虽然小许是因私事受伤,但由于双方没签劳动合同,在他受伤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违法状态仍在持续当中。除非存在因劳动者受伤导致无法签订、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等免责事由,否则,用人单位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消除该违法状态。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小许有权向公司主张受伤期内的双倍工资。经法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公司最终与小许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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