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甲请了搬家公司来帮其搬家。在搬家过错中,职员乙趁甲不注意,拿走了放在桌上的手机。甲报警了,乙不知去向,甲向搬家公司索赔。搬家公司拒绝。甲起诉公司。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侵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丙的盗窃行为虽发生在工作过程中,但盗窃行为和搬家没有任何关系,丙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搬家公司有权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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