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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5-05-11 16:32点击率:

例:甲乙是夫妻,协商将甲所有在某公司的2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其他股东得知称公司未对该事宜作任何规定,不同意甲转让。后股东们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根据《公司法》第72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乙无权取得股权和成为股东,该公司也未对股权转让有规定,为保障甲的权益,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甲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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