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儿童妇老 计划生育 房产地产 合同债权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借款担保 劳动关系 消费投诉 信用卡
首页 > 私人律师 > 合法权益 > 消费投诉 >

请记住“三包”规定中的“时间”

发布时间:2015-05-10 22:06点击率:

    1、凡实行“三包”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

    2、自第八日起至十五日内,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或修理,但不能退货了。

    3、在“三包”有效期内,如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凭维修记录要求退换。

    4、除了个别商品有特殊规定外,商品的修理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如由于零配件供应原因,可按规定延长,最长不得超过90日。

    5、修理后的商品应保证正常使用30日以上。

    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
|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