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消费者。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询双方同意后延长。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按类别分为以下几类:
1、家用电子电器类。如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照相机、摄像机、手机、计算机等
2、家用机械类。如汽车、摩托车等
3、日用百货类。如服装鞋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家具、首饰等
4、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如商品房、装饰材料等
5、农用生产资料类。如农机具、种子禾苗、化肥等
6、服务类。如家庭装修、电信、邮政、旅游、食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干洗、摄影、交通运输等
按性质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质量问题
2、安全问题
3、价格问题
4、营销合同问题
5、计量问题
6、假冒产品问题
7、广告问题
8、虚假品质问题
9、人格尊严问题等
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