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