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材”眼镜是有名的老字号,可最近无锡新区一家“吴良材”眼镜店却因此惹上官司。日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商标侵权案,上海吴良材眼镜要求苏州吴良材眼镜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停止侵权行为。
1719年“吴良材”眼镜始创于上海,2004年、2006年,“吴良材”注册商标分别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认定为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2004年,上海吴良材发现一家苏州市吴良材眼镜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眼镜盒、贵宾卡、网页上突出使用“吴良材”文字。2006年2月,苏州吴良材在无锡新区开设分公司。
被告辩称,该字号为公司依法取得,1999年开始使用,原告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主张,现无权禁止使用。并向法院申请APP对原告所提出的该商标为驰名商标进行审查。
因原告拒绝调解及该案涉及商标专用权与字号权的权利冲突等情况,案件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