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董事、经理从事的行为有:
⑴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⑵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⑶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⑷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⑸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⑹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⑻不得泄露公司秘密。